hi,我是胖胖。
我记得网上有个特别火的段子,是“法外狂徒张三”罗翔老师提的。
他说,什么叫紧急避险?
“如果我已经三十天没吃饭,都快饿死了,这时候见到熊猫我要怎么办?我直接吃掉它。见熊猫吃熊猫,见金丝猴吃金丝猴,见东北虎吃东北虎,这不是犯罪,这叫紧急避险。”
当然啦,这只是个段子,现实生活中,人遇到东北虎和熊猫,是没任何胜算的。
但罗翔老师说了那么多段子,其实就为一个观点:人,是目的,而不是手段;人,是权力的主体,人永远高于动物。
不过,在某些语境里,这条底线正在慢慢模糊。
7月26日,极目新闻就报道了一件看似荒诞、实则发人深省的事:
7月25日,有网友上传视频称,在贵州贵阳黔灵山景区,一名满头白发、身穿橙色马甲的保洁工作人员,在管理猕猴时被外省游客怒斥。
黑衣男子指着保洁员大声质问:“你再打一下猴子看看,你再打猴,我打你!”视频中,这位工作人员再三强调,试图解释“我吓它的”,但该男子情绪激动,不断用“它是二级保护动物”来强调自己的正义立场。
他甚至表示,自己千里迢迢从1600公里外赶来看猴子,却看到工作人员“打猴”,无法接受。
视频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议。
一时间,“保护动物”和“打人”、“履职”与“暴力”、“野生动物”和“人类安全”之间的界限,被搅成了一锅浑水。
可事情真相,远比表面更复杂。
根据极目新闻后续报道,黔灵山公园工作人员回应称,近段时间景区猕猴数量激增,正值暑假客流高峰,猕猴伤人事件频发。
为了保护游客,工作人员采用了包括空弹驱赶等无伤害方式,来维持人与猴之间的安全距离。
被质疑“打猴”的那位老人,其实是物业聘请的保洁员,在执行日常管理职责。
换句话说:
第一,这是吓跑,是空弹驱赶。
第二,他不是在伤害动物,而是在保护人类。
可令人唏嘘的是,一位履职尽责的老者,在试图控制风险、保护游客时,却被某些“正义感爆棚”的游客,当成了加害者;而那些屡次伤人的猴子,在这类语境下,却被无条件地“洗白”,甚至上升为某种“被迫害”的象征。
这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“叙事”:
在某些“舆论表达”中,真正的弱者和真正的危险,常被搞错对象。
猴子咬人,责任在谁?当然是猴。
可是为什么一些人,第一反应不是关心被咬的游客,而是担心“猴子会不会受伤”?
为什么一位基层工作人员,被人公然以暴力威胁,还要面临“侵犯动物权”的讨伐?
为什么我们越来越多地看见这样一种扭曲的逻辑:
有些人保护动物可以凌驾于人权之上,甚至可以正当化暴力?
别误会,胖胖也喜欢动物。
我看见可爱的猫猫狗狗、树上的松鼠、湖里的野鸭,我也会心生柔软。
但那是出于“人性”,而不是“义务”;是“慈悲”,而不是“优先权”。
人类的文明,就是以“人是目的”作为出发点。
哪怕我们爱护动物、保护环境、尊重自然,但这一切,都是在以人类自身安全与尊严为基础之上展开的。
倘若一个社会,把“动物权”无限上提,把“人”的尊严无限下放,那不叫文明,那叫反智。
那位每天起早贪黑、站在烈日下、只拿着一份保洁工资的老人,他就有原罪吗?
他不是“无辜”的人吗?
人与动物的界限,一旦开始模糊,代价不会由“正义感爆棚”的游客承担,而是由那些最没有权利的人承担。
希望大家能看懂我这句话想要表达的意思。
保护动物,可以,在黔灵山这起事件中,我们看到的,不只是对动物的“爱”,更多是对人的“轻蔑”;不只是所谓环保意识的觉醒,还是一种对劳动者的不尊重。
当一个人,能毫不犹豫地对年迈保洁员挥舞拳头,却用“二级保护动物”的名义自我感动,那他所标榜的善良,就不是美德。
人类之所以为人,是因为我们可以控制自己的冲动。
当一个人因为一只猴子而要打一个人,这不是慈悲,这是暴力的披皮,这是理性的倒退。
对动物的保护,不能以牺牲人的安全为代价;对动物的怜悯,不能成为打压人的武器。
是的,他把猴子当成了“被压迫的个体”,把工作人员当成了“压迫者”,然后在不顾前因后果的愤怒中,完成一次道德快感的自我高潮。
这是一种反智之风:
只看情绪,不讲逻辑;只问“你是不是打了猴子”,不问“猴子是不是正在伤人”。
每个人都有发声的权利,但不是每一句呐喊都是正确的。
保护动物、尊重自然,这是文明的表现;但任何文明,归根结底,是对“人”的保护。
人,是唯一拥有自我意识、道德判断和责任感的存在。
如果“为了保护动物可以打人”,那这个社会的逻辑,就彻底乱套了。
当“善”变成了不加区分的口号,它就容易滑向另一端,变成新形式的暴力。
善良应该是有方向的,而不是无脑的;正义应该是有底线的,而不是情绪化的。
人不是动物的附属品。
在任何时候,“人是目的,而不是手段”这条底线,都不能动摇。
至于黔灵山这事,是,可以关心猴子,但别忘了那个被你指着鼻子骂、为你筑起安全边界的老保洁员。
如果他的权益都守不住,那所有的自我感动,都是空的。